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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入室抢婴案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,正犯认罪悔罪态度差被判死缓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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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昨天 16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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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迎来公开宣判。2025年9月19日,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、袁某贵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。" P0 O' v4 e) L* C6 K
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极刑,脱期二年实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充公个人全部产业;被告人吕某东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充公个人全部产业;被告人王某勇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充公个人全部产业;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乙、乔某某(被害人姜某甲的父母)诉讼哀求人民币20万元。
' v) ^. T$ i3 I6 L7 e/ I( u; C汹涌消息此前报道,案件告状书表现,2006年11月,曾某孩在得知一对夫妇想要抱养男孩后,产生了偷男孩卖给该夫妇的想法,并与吕某东、王某勇共同预谋此事。本案中的另一名怀疑人袁某贵向曾某孩等3人提供了信息,并领导他们举行了踩点。同年12月4日破晓1点,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三人持械接纳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,进入姜甲儒家中,在暴力控制了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,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从床上抱走。越日,被告人曾某孩、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代价将姜甲儒卖给涉案刘某强、苏某娥夫妇,所得赃款被曾某孩3人瓜分。
2 }8 [5 j  ?% P2 u+ \: B* U2024年1月,上述4人就逮。告状书表现,4人在本案被捕前均有案底。3名突入姜甲儒家中的犯罪怀疑人都曾由于偷窃罪被判刑,此中2人还犯过强奸罪及脱逃罪,被判刑期累计最长的王某勇刑期达23年。
; }2 i- ]) i& k( O2024年1月19日,受害人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接到警方电话,称信息比对乐成,姜甲儒已被找到。随后,在警方资助下,乔守芬与儿子姜甲儒相认。
/ G% C7 Z: p# I) v3 }2025年4月2日,该案在泰安市中院开庭审理,被告人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、袁某贵共4人被控犯拐卖儿童罪。公诉构造表现,四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,且本领恶劣,社会影响极坏,应该从重处罚。
8 X' B2 U  o9 |6 o) M乔守芬日前对媒体表现,她做完全麻手术第二天接到开庭关照,“我就算随身带药,也绝不会让本身倒下,只有看着4个人贩子极刑,才算对得起我的孩子、家庭和去世的爷爷。”
- |+ Q' E* X: G; F7 |4 |* m法院经审理查明,2006年10月左右,被告人曾某孩得知刘某强、苏某娥夫妇欲探求一男婴抱养,产生偷窃男婴出卖之念,纠集被告人吕某东、王某勇到场作案。  L) q$ O( C' N" p
吕某东向被告人袁某贵提出欲偷窃一男婴出卖,让袁某贵提供信息,答应给予报酬,袁某贵告知同村村民姜某丙家有新生男婴等环境,并指认了姜某丙家。同年12月4日1时许,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翻墙进入姜某丙家,曾某孩、王某勇接纳暴力、威胁本领控制住姜某丙夫妇,吕某东进入寝室内将姜某丙的孙子姜某甲(被害人,时年8月龄)强行抱走。越日,经曾某孩先容,吕某东假冒姜某甲的父亲将其交给刘某强、苏某娥夫妇,收取现金28600元。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瓜分所得赃款。刘某强、苏某娥夫妇为姜某甲取名“刘某某”并抚养。经判定,姜某乙、乔某某系“刘某某”的生物学父母。! R5 x) i6 q, m- z) X
泰安市中院以为,被告人曾某孩、吕某东、王某勇以出卖为目标,接纳暴力、胁迫本领强抢儿童予以贩卖;被告人袁某贵明知他人拐卖儿童,仍为其提供作案目的及被害人家庭环境、住址等信息,四被告人的举动均构成拐卖儿童罪。; M$ |0 R5 ^1 l" r
泰安市中院表现,曾某孩在共同犯罪中系罪责最为突出的正犯,情节特殊严峻,认罪悔罪态度差,根据其犯罪性子、情节、结果等,对其依法判正法刑,脱期二年实行。吕某东、王某勇在共同犯罪中均系正犯,职位作用根本相称,且均系累犯,鉴于二人的罪责次于曾某孩,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重要犯罪,有助于认定全案犯罪究竟,且吕某东的供述对侦破本案具有较大代价,对二人依法判处无期徒刑。袁某贵为吕某东等人提供关键信息,对确定作案目的及顺遂实行拐卖儿童犯罪起到紧张作用,在共同犯罪中亦系正犯,认罪悔罪态度差,但其未直接实行人室强抢、出卖儿童举动,未现实赢利,罪责次于吕某东、王某勇,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, ?. T4 G- L4 }& s+ \" R泰安市中院同时表现,曾某孩等四人的犯罪举动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乙、乔某某造成交通费、误工费等物质丧失,固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交相应证据,但上述费用系探求姜某甲所需付出的须要费用,酌情支持20万元。法庭遂作出上述讯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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